费用包括
旅游交通
1. 火车:桂林—南宁—北海—南宁,动车票
2. 机票:乌鲁木齐-中转地—桂林/南宁—中转地—乌鲁木齐,机票(含税)
3. 船票:北海—涠洲岛—北海,往返船票
汽车:2-3人,5座中端轿车或越野车;3-5人,商务车;6-10人,中巴旅游车。
酒店标准
桂林、阳朔,南宁、北海、住宿标准为预备准五酒店
旅游景点
行程中标注“【】”景点首道门票(旅行社团队协议价)。
备注:对于持有老年证、学生证、记者证、导游证及军官证等证件的参团旅客,地陪导游按旅行社团队协议价退还与景区规定特殊证件票差。
赠送项目,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成行,门票不退
旅游用餐
标准团队餐:
正餐:10早10正(十人一桌 八菜一汤 五荤三素,餐标50元/人/正【汉餐】,早餐:酒店含早)。
不足十人饭量及菜量相应减少。以行程标注为准。旅游团队餐,质量一般,保证各位旅客吃饱。
备注:少数民族旅客提供素食,如放弃不用,请提前声明。
导 游
5人以下,司机兼导游,5人以上,配备旅游目的地持证汉语导游服务
儿童标准
2岁[含]-12岁[不含],我公司报价只含半价机票,当地旅游车费,半餐。其余产生一切费用自理。2岁[不含]以下婴儿,我公司不收取接待费用,产生一切费用由旅客自理。
景区交通
景点电瓶车/索道”的景区均为不含电瓶车或索道
旅游保险
旅行社责任险(保单号:12376021900021981629)。
旅游意外伤害险(全国报案电话:400-616-1188)。
备注:旅游意外险仅限1-78周岁,其中70-78周岁以上保额减半(同行拼团不含意外险)。
费用不包括
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、餐费、等私人费用;
2、不提供自然单间,产生单房差或加床费用自理。非免费餐饮费、洗衣、理发、电话、饮料、烟酒、付费电视、行李搬运等费用;
3、行程中未提到的其它费用:如特殊门票、缆车、景区内电瓶车、动车票等费用;
4、儿童报价以外产生的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;
5、因旅游者违约、自身过错、自身疾病,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;
6、因交通延误、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;
7、“旅游费用包含”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;